“飄渺的理論”教導我們說:揮桿要保持放鬆,注意節奏,不要發力揮桿,保持75%的力道剛好。
“殘酷的現實”告訴我們說:匯豐和沃爾沃現場那幫傢伙是玩命地揮桿。
是理論有問題?是職業們太強悍?還是我們愛好者水平太差?
我覺得之所以有這樣一個疑惑重要的原因是----大家都把職業們身體劇烈的製動理解成為發力揮桿了。
“制動”是物理中的“近端制動遠端加速”的慣性表相,就像助跑著的標槍運動員突然蹬地停下後,奮力把標槍投出去一樣。同樣的物理現像還有:高速行駛的汽車撞樹後,副駕駛破窗飛出車外一樣,慣性使然。
高爾夫揮桿中的身體制動(針對擺式)-----在揮桿中,通過蹬伸(身體踝、膝關節、胯關節角度的槓桿變化)完成了對“身體的加速”,然後通過腿部、胯部、肩部的有序制動(關節角度停止變化+身體部分肌肉瞬間收緊形成了製動)完成了能量的轉移,最後達到了以“左臂以左肩為軸的擺動”。
外在的形體表象就是教學中的“撞牆理論”“頭在球後” “踩西紅柿”
撞牆理論—在揮桿中,彷彿左側有堵牆,堅決不能超過(不知道教練們的表述能力太差,還是故意要把學員弄糊塗,非得把牆弄進來,其實的目的就是要在合適的時機完成下肢的製動)頭在球後---頭要在球後的目的很明顯,就是在下肢、胯制動後,頭部不能移動,以保證所有的能量(慣性)都能用在對左臂的加速上(如果頭部移動的話,就會消“耗掉大量慣性”);頭部不動還有一個重要的目的即是,通過保證頭部的穩定來穩定左肩(左臂穩定的軸),進而保證左臂穩定地擺動。
所以說,職業們是通過一個劇烈的“蹬伸制動”來完成一個“平順快速的左臂擺動”,理論上製動的越猛烈對於末端的加速約有利,例如,汽車沒有減速地撞樹的話,副駕駛飛的會越遠。
那麼,也就是說,我們不要看職業們的形體變化是否激烈,關鍵是看左臂是否順暢擺動。不要把劇烈的身體制動理解為用力揮桿了。
當然,也一定存在著,職業們的控制能力超強,也就是說---他們具有在保證精準度的情況下,做出最劇烈的製動,來換取高速的擺動,已達到長距離擊球的目的。
還有一個原因---用轉式揮桿來驅動的揮桿模式,就是需要快速的揮動,不存在身體制動的因素,這恰恰是轉式要求身體有非常好的柔韌性的原因,也恰恰是一種完美但難操作的揮桿模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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