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療常識★吃剩的藥,要留?要丟?

吃剩的藥,要留?要丟?

年前掃除,發現家中有些之前吃剩或沒用完的藥物,若藥品還在效期內,可以留著續用,還是應該丟棄不用呢?原大藥局許展綺藥師表示,一般成藥開封後效期就會縮短,口服或外用藥膏建議最多保留3至6個月,若為眼藥水則建議開封後1個月就應丟棄不用;但若是處方用藥,通常須經醫師診斷後方能使用,故建議疾病康復後就應丟棄剩餘藥品不可使用為佳。

 

吃剩的藥,要留?要丟?

 

每次生病用藥,不一定會完全將藥物用完,這些剩餘的藥物還可以留著下次使用嗎?許展綺藥師表示,若是未開封的一般成藥,只要在藥品的有效期限內,仍可留著作為家中的備用藥物;但若一旦開封使用過後,藥品就會因為接觸空氣、環境中的病菌等而增加藥品變質的風險。

 

許展綺藥師補充,一般來說,口服藥、外用藥膏等建議開封後最多保留3至6個月,但若為眼藥水、眼藥膏等則建議開封超過1個月就應丟棄不用,許藥師也提醒,建議民眾初次使用藥水、藥膏、藥丸等,最好可在包裝上加註開封的日期,就有助於辨別藥品汰換的時機。

 

然而,即便藥品在效期內,仍可能會因為存放環境不佳或使用者的衛生習慣不良而出現變質、變色、發霉、受潮、出現異味等狀況,若有疑似藥品變質的狀況時,就應立即丟棄,不可再使用。

 

此外,許展綺藥師也補充,若是處方藥物通常僅適用於當次疾病治療,剩餘藥物不建議留待下次使用;許藥師進一步說明,處方藥物需要經由醫師診斷後開立使用,使用時也須遵照醫囑的劑量與頻次服用,由於每次生病的狀況、嚴重程度都有所不同,故若有剩餘藥物時,建議應丟棄不用,以免誤用藥物反而加重身體的負擔。

 

藥品使用相關問題,建議諮詢「專科醫師、藥師」

 

圖文創作:健談

專家諮詢:原大藥局 許展綺藥師

 

延伸閱讀:

【居家廢舊藥品處理方法】 http://www.havemary.com/article.php?id=3922

過期藥物可以丟垃圾桶嗎? https://www.havemary.com/article.php?id=4610

 

如果有任何問題,歡迎來信指教,感蝦哩

 

 

喜歡健談,可以給我們一個讚,

比喜歡更喜歡,可以按下分享,

超喜歡健談,請告訴親朋好友!

健談 havemary.com 用健康漫畫方式,帶你簡單瞭解正確健康概念與疾病,讓大家一起漫漫健康~想看每日最新健康資訊嗎?請上健談粉絲團: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havemary
吃剩的藥,要留?要丟?

相關推薦

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/台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(8)日宣布,同步延長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至7月26日止,並自7月13日起適度鬆綁部分措施,定調接下來為期2周防疫為「三級延長、適度鬆綁」,陳時中也公開向全民喊話「拚看看,7月26日能夠降級」。 陳時中強調,這一次的鬆綁裡面一定會有一些...

閱讀詳情 »

自台灣疫情爆發以來,不少民眾生活受到衝擊。近日在臉書社團「信義區三兩事」出現一則暖心故事,社團設立「待用餐」慈善行動,由善心人士提前支付餐點、飲品的費用,讓有需要的人可前往領取享用。日前翁姓民眾透露,自己也買了餐點提供,有位單親媽媽載2幼子冒雨騎車到信義區,只為取2個便當,讓翁姓民眾為之動容,表示自...

閱讀詳情 »

國內本土確診數已連續11天控制在二位數,對於7月12日是否微解封,引起外界高度關注。今(8)日上午行政院召開院會,由衛福部長陳時中報告疫情現況,預計將在會中提出相關行業疫情應變指引,經行政院長蘇貞昌拍板後,由指揮中心於下午2時記者會中宣布明確指引。據了解,戶外風景區、公園擬開放使用,至於餐飲業是否開...

閱讀詳情 »

環南市場7月6日復業,今(8)日進行二次大規模篩檢,含攤商及員工造冊人數3,300人,希望能夠確實清零,7月10日起攤商也要持陰性證明才可以入場。現場執行採檢的亞東醫院麻醉部主任林子玉表示,今日共出動55位醫護,第一批100位檢體報告於8時20分出爐,均為陰性。林子玉說明,今日採檢出動55位醫護,分...

閱讀詳情 »

Facebook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