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健康醫療網/郭庚儒報導)結核病患需要接受6至9個月的治療,其實曾與結核病患共同居住,或密切接觸的人也需要接受9個月的預防性投藥;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護理長施秀珍指出,包括結核病接觸者或一般民眾,平時也應加強自我檢測,透過7分篩檢表早期診斷及早治療。
根據疾病管制署資料統計,台北市結核病的發生率從94年每10萬人口1386人,占52.9,100年下降至為每10萬人口52人佔2,顯示發生數及死亡數逐年遞減,防治結核病工作經過多年的努力,已有不錯成效。
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昆明院區結核病防治組護理長施秀珍指出,結核病是由結核菌感染人體所引發的一種慢性傳染病,受結核菌感染後,大多人不會發病,只有少數免疫力較差的人才會發病,當結核菌侵犯肺部時可引起肺結核,或肺部以外器官感染,包括淋巴結、腦膜、胸膜、腎臟等。
施秀珍強調,無論是結核病接觸者或者一般民眾,平時都應加強自我檢測分篩檢表,咳嗽兩週(2分),有痰(2分),胸痛(1分),沒有食慾(1分),體重減輕(1分),如果有上述症狀達5分以上,建議趕快找胸腔內科、感染科醫師就醫。
另外,施秀珍也提醒民眾,做好自我防護措施,盡量避免出入密閉公共場所,以及均衡飲食、攝取足夠水分、養成規律運動的習慣,可提高個人免疫力,就能降低被感染的機會。
健康醫療網http://healthnews.com.tw更多健康資訊
資料來源:健康醫療網 http://www.healthnews.com.tw/readnews.php?id=12342
Facebook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