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個月華航諾富特群聚案中,一名機師(案1153)和空服員(案1154)確診,其中案1153曾在自主管理期間,到飛鏢酒吧及餐廳用餐,而案1154也曾去酒吧,兩人皆在自主管理期間違規出門。華航今天證實,經過內部人評會調查決議,兩人皆被處以記過及停飛處分。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上個月4日布華航機師(案1153)及空服員(案1154)足跡,其中包含台北市松山區HOMIES SOFT BAR 飛鏢運動酒吧、台北市松山區海真私房菜民生店。
華航今天證實,經過內部人評會調查決議,兩人皆被處以記過及停飛處分。
(民視新聞網/綜合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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