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NOW健康 葉立斌/台北報導】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將在明年元旦起,特定場所的員工須完整接種COVID-19疫苗後才可上工,但國內有1,500人參加過聯亞的「COVID-19疫苗臨床試驗計畫」,部分人甚至打過3劑;如需施打國內EUA認可疫苗才可上工,等於是在短時間內打了5劑!對此,指揮中心表示,如參加該計畫後還需要接種疫苗,經醫師評估後可繼續施打,但與最後一劑必須相差28天。
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(23)日表示,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(ACIP)建議,考量目前國內部分民眾加入COVID-19疫苗臨床試驗計畫,ACIP參酌各國疫苗接種政策,建議該類民眾如後續有疫苗接種需求,可與臨床試驗研究單位討論後,經醫師評估接種其他國內核准之COVID-19疫苗,並建議與最後一劑試驗COVID-19疫苗間隔28天。
指揮中心說明,由於國際疫情持續嚴峻及Omicron新型變異株之威脅增加,為積極防範社區傳播風險,自明(2022)年1月1日起,強化因工作或服務性質具有「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」之部分場所人員COVID-19疫苗接種規範,如經醫師評估、且開立不建議施打COVID-19疫苗證明,或個人因素無法施打者,可每周1次自費抗原快篩、家用快篩或PCR檢驗。
另參與臨床試驗民眾的工作性質,如屬於「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」之對象,可與臨床試驗計畫單位討論後續疫苗接種,以及以自費抗原快篩、家用快篩或PCR檢驗取代疫苗接種證明等事宜。
然有媒體追問,如醫師評估不適合繼續施打,就只能使用快篩嗎?陳時中回應,如醫師評估不適合施打疫苗,則仍需按照規定,用快篩、PCR取代疫苗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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