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值炎夏季節,民眾消暑解渴習慣飲用冰涼飲品!新北市衛生局公布飲冰品抽驗結果,13件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超標,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規定,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、300萬以下罰鍰。
13件飲品生菌數、大腸桿菌群超標
新北市衛生局啟動「106年冰品飲品抽驗專案」,截至7月上旬,已累計完成196件產品檢驗,其中177件產品檢驗結果與規定相符,合格率為90.3%,有11件食用冰塊、1件茶飲及1件刨冰不合格,原因為生菌數及大腸桿菌群超標。
製作過程衛生不佳 飲冰品衛生超標
新北市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劉君豪指出,生菌數、大腸桿菌群,以及大腸桿菌為飲冰品衛生指標,超過標準即表示飲冰品在製作過程中衛生狀況不佳,可能原因包括場所、設施及設備不潔、原材料儲存不當、水質管理不良、製備過程不當、人員衛生不良或盛裝容器不潔等。
冷藏、冷凍溫度 低於攝氏7度、負18度
劉君豪科長呼籲,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,冰櫃冷凍溫度須維持攝氏負18度以下、冷藏溫度須維持攝氏7度以下,而民眾購買飲冰品回家儲存在冰箱,冷藏及冷凍的溫度,同樣也要在攝氏7度及負18度以下,以確保冰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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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健康醫療網 http://www.healthnews.com.tw/readnews.php?id=342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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