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促進運動產業發展,體育署前年底修訂了「運動產業發展條例」,除了企業捐贈以外,又增添了個人透過體育署專戶贊助運動選手,可以扣抵綜合所得稅。
希望達到擴大全民參與運動發展的效果,也替基層選手尋找更多資源。
(陳楷報導)體育署說明,個人捐贈運動員專戶,如果指名給特定選手,最高可以扣抵綜合所得總額的兩成,如果指定選手因為各種原因沒有用完贊助,也可以授權政府轉為不指定選手的捐贈,節稅效果更大,因為不指定對象等於把贊助金交給政府分配,可以全數作為列舉扣除額。
無論指不指定選手,都不會被課徵贈與稅。
希望接受贊助支援的選手,則必須是亞奧運項目專長,在最近兩年內參加過國內外賽會或者學生、職業運動聯賽,再跟體育署提交訓練計畫,經過審核才能夠接受指名贊助。
體育署綜計組長劉姿君表示,這次個人捐贈的對象不限制年齡,兒童或者青少年選手也可以申請,主要就是希望照顧弱勢。
「包括偏鄉、離島,比較經濟弱勢的地區,我們主動發現,也會幫他們媒合,盡量政府不要錦上添花,要雪中送炭。
」某些運動雖然是亞奧運項目但相對冷門,也可以透過體育署專戶獲得補助,但譬如SBL算不算職業聯賽,就需要進一步的討論,但原則希望從寬認定。
體育署表示通過申請的選手最快在年底會上網公告,就可接受民眾的贊助。
Facebook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