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報編輯部
一項發表在美國權威醫學雜誌「梅約醫院學報」(Mayo Clinic Proceedings)的研究指出,1天跑超過6.4公里或走路超過10公里,相當一周跑步超過48公里或走路超過74公里的話,就可能危害健康。這份研究主要目的在檢視運動量多少算過頭。
專家建議,每週從事2.5小時的溫和運動或是每週75分鐘的強度運動,有益人體與心臟健康。研究對象是2400名曾心臟病發但存活下來的患者。
這份研究發現,運動量愈大的人,心臟病死亡風險則愈低。不過運動量與其伴隨好處有上限。研究說,每週跑超過48公里,運動好處就開始減少;至於把走路當運動的人,每周走超過74公里、相當於約每天10公里,就開始失去運動的益處。
不過研究人員也強調,由於這項研究是針對曾發生心臟病發的患者,因此結果不見得適用於全部大眾。
研究指出,在運動量最大的族群中,罹患心血管疾病的風險,在統計數據上顯著增加。研究說:「跑步或走路的益處並不會持續累積,一旦超過某個量,可能每週跑48公里以上,風險就會顯著增加。」、「賽跑也可能增加急性心臟病的風險。」
這 項調查研究是由美國勞倫斯柏克萊國家實驗室(Lawrence Berkeley National Laboratory)的威廉斯(Paul Williams)與哈特福醫院(Hartford Hospital)心臟科的湯普森(Paul Thompson)主持,成果發表在「梅約醫院學報」(Mayo Clinic Proceedings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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